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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章程

(Constitution of China Association for NGO Cooperation)

2004年4月9日中国民促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的中文简称为“中国民促会”(以下简称中国民促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for NGO Cooperation, 英文缩写为CANGO。中国民促会会徽背景为蓝色的地球配以象征山河的图案,并配有中国民促会英文缩写“CANGO”,会徽象征着一个强大的服务于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机构合作网络。中国民促会网址为:www.cango.org。

 

第二条:中国民促会是一个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联合性的、自愿结成的独立社团法人。

 

第三条:中国民促会远景是通过加强公民和公民社会的能力建设,促进社会成员均能公平地享有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环境。

 

中国民促会的宗旨是促进中国与国外民间组织和国际多双边机构在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中国的老、少、边、穷地区的人民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援助,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基层民间机构的能力建设。

 

中国民促会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中国民促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民促会接受商务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民促会的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18号,邮政编码: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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