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章程
(Constitution of China Association for NGO Cooperation)
2008年5月12日中国民促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的中文简称为“中国民促会”(以下简称中国民促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for NGO Cooperation, 英文缩写为CANGO。中国民促会会徽背景为蓝色的地球配以象征山河的图案,并配有中国民促会英文缩写“CANGO”,会徽象征着一个强大的服务于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机构合作网络。中国民促会网址为:www.cango.org。
第二条:中国民促会是一个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联合性的、自愿结成的独立社团法人。
第三条:中国民促会远景是通过加强公民社会的能力建设,促进社会成员享有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环境。
中国民促会的宗旨是加强与国内外民间组织、企业、政府和热心公益事业人士在社会发展、扶贫济困、环境保护和公民社会互动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基层民间组织的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咨询,促进社会建设的协调和发展。
中国民促会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中国民促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民促会接受商务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民促会的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601室,邮政编码: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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