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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首页 > 机构简介 > 简介、宗旨、愿景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中国民促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中国民促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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